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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农函〔2020〕74号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薛旭初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建议》(第12号提案)收悉。非常感谢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我市以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融合发展为主线,按照“基在农业、惠在农村、利在农民”的总体要求,坚持多主体培育、多要素发力、多产业融合、多举措并用,深入延伸产业链,层层提升价值链,优化重组供应链,有力地推进了一产“强身”、二产“塑形”、三产“注魂”。全市有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94家,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2610家,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总数为4728家。创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5个、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县1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12个、全国农业产业强镇3个、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先导区2个、全国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1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2个,有市级多彩农业美丽田园示范基地76个,现代农业庄园82个。2019年,全市乡村旅游共接待游客5053.98万人次,同比增长14.98%,乡村旅游总收入56.91亿元。全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呈现出融合模式越来越新、融合机制越来越优、融合水平越来越高的态势。今年市委市政府还出台了《高质量推进“4566”乡村产业振兴行动方案》,提出了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主食加工、出口加工、商贸流通6个现代加工流通产业和乡村休闲旅游业、乡村文体康养业、乡土特色产业、乡村能源环保产业、乡村数字产业、乡村现代化服务业6个新型融合产业。
针对提案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下步我市将结合《高质量推进“4566”乡村产业振兴行动方案》,深化调研,补足短板,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机制保障和政策创新。一是加大规划引导。推进《宁波市民宿发展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和起草,高标准完成《条例》初稿的起草。将农旅融合作为《宁波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宁波市旅游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宁波市乡村旅游发展提升规划》《宁波市“4566”乡村产业振兴行动“十四五”规划》的重要内容,组织编制《宁波市民宿经济发展规划》。二是推进工作协调。根据市政府精简压缩议事协调机构的相关文件要求,由市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市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三是加强政策保障。加大对美丽田园休闲基地项目、种植业“六园”项目、林特休闲体验园、乡村旅游项目、等级民宿等的资金扶持,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创业创新人才等按照银行基准利率的50%予以予以贷款贴息。实施农业保险扩面、増品、提标,不断优化农业保险的运营机制,保险细分险种在80个以上。
二、培育经营主体和融合模式。一是强化龙头带动。大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以保底收购、保底分红、利润返还、合作制、股份合作制、股份制等为主要形式,引导企业和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创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和产业联盟,让农户充分分享产业融合发展成果。二是提升加工水平。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尤其是精深加工业,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开发一批具有高技术、高附加值的农产品和精深加工产品。三是发展新型融合模式。大力发展农牧结合、农林结合、农渔结合的农业内部融合循环模式,生产加工流通一体的产业链条延伸融合模式,休闲观光文化为主的农业功能拓展融合模式,信息技术、商业模式创新等科技渗透发展融合模式,以及产城融合、农业产业化集群融合模式,推进农业与金融、品牌、服务业等其他产业的融合。
三、强化品牌质量和科技创新。一是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广泛应用种养结合等绿色种养技术,推广生态循环、环境友好、节本增效生产方式。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广应用农产品追溯监管平台,构建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体系,确保农产品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98%以上。二是快构建现代农业品牌体系。实施农业品牌体系建设“11122”工程,打造、唱响一批“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人特我专”的宁波特色农业品牌。计划在今年完成市级区域公用品牌的创建和发布,创新采取认证式区域公用品牌的模式,促进“市级区域公用品牌+区县产业品牌+企业产品品牌”协同发展。三是强化科技支撑。实施“数字乡村”战略,促进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融合。完善科技成果示范推广和快速转化机制,大力推进“两进两回”为重点的科技创新和人才集聚平台建设,建设一批乡土科技专家队伍,培育一批农创客、青创客、大学生创业典型和返乡人员创业典范。充分发挥宁波种业的优势,提升宁波种业市场占有率。围绕农产品加工冷链等共性技术问题,开展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实施一批市级农业科技计划项目,今年计划实施农产品生产加工科技项目32个。
四、优化要素保障和宣传推介。一是推进产业融合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乡村全域旅游示范区培育创建和A级景区村庄建设,2020年全市计划建成乡村全域旅游示范区20家,创建1000个以上的A级景区村庄,其中3A级达到150个以上。全面实施新时代美丽乡村“13511”工程,深入推进农村“安居宜居美居”专项行动,持续深化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和“百千工程”,加快推进“城郊十园”建设进度,计划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614个、美丽乡镇和美丽乡村风景线22个、美丽宜居示范村19个、景区镇20个。年内10个“城郊十园”美丽乡村综合体实现全面开园。计划新建和改造农村公路800公里、新建农村港湾式停靠站60个。二是加强土地保障。加大对后“大棚房”时期设施农业用地、休闲农业用地的调研,根据国家、省相关设施农用地政策,盘活闲置集体建设用地,通过建设用地审批、设施农用地备案、“坡地村镇”试点等方式,多途径、高要求做好用地保障。三是强化部门协同。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争取财税、用地、用电、科技、信息、人才、运输等政策支持。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加大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信贷支持,开发适合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金融产品。四是做好宣传服务。充分利用农业产业和乡村资源,开展“春观花”、“夏纳凉”、“秋采摘”、“冬农趣”活动,打造一批有知名度、有影响力的乡村休闲旅游“网红”打卡地。利用多种平台尤其是新媒体新技术,多角度开展农家乐休闲农业推介活动,编印宣传我市代表性休闲农业点、《乡旅》画册、《民宿蓝皮书》等,开展针对主要客源地的乡村旅游(民宿)专题推介活动等。指导主体主动出击,积极对接各旅行社、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利用各类旅游平台、团购平台、自媒体及公众号等网络渠道,开展营销和宣传活动。继续办好宁波乡村旅游节、农民丰收节、开渔节、宁波文化旅游节、民宿产业发展高峰论坛等特色农旅节庆活动。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4日
(联系人:童建松 联系电话:89184257)
抄送:市府办、市政协提案委、市文广旅游局、市银保监局。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0年9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