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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甬建办函〔2023〕38号

市住建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3号建议的答复

梁平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就高层住宅外墙脱落频发建立长效质量监管机制的建议》(第13号建议)收悉。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外墙管理工作现状

(一)法规及标准建设情况。我市一直重视外墙的使用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制定发布了《宁波市城市房屋建筑幕墙安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36号)和《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宁波市规划局关于加强城市房屋建筑幕墙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甬建发〔2017〕153号),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房屋建筑幕墙安全管理工作。二是出台《宁波市民用建筑墙体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甬建发〔2018〕114号)、《宁波市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计划》(甬建发〔2022〕87号),加强墙体新材料管理,加强幕墙设计管理,把好审查关,确保工程质量。三是发布了《宁波市建筑幕墙排查技术指南》《建筑幕墙安全性能检测鉴定技术导则》(2017甬DX-14)《宁波市建筑幕墙维修加固技术规程(导则)》(DX/JS 004-2020)《宁波市建筑幕墙维护保养技术细则》(甬DX/JS 015-2022)以及《宁波市建筑幕墙安全性论证技术导则》(草案稿)等技术规范。四是制定了包括外墙的《宁波市既有房屋使用安全应急预案》(甬政办发〔2020〕20号),具体细化外墙使用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安全。

(二)外墙排查建档情况。结合第二次(2018年)、第三次(2023年)全市城镇房屋调查登记工作以及对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性能的抽查工作等,基本摸清了我既有建筑幕墙等外墙的底数。根据宁波市城乡住房安全及三居专项行动信息管理平台统计,截至2023年5月30日,完成建筑幕墙建档6788幢,幕墙面积6206.95万平方米;完成面砖建档23360幢,面砖面积7419.14万平方米;完成外墙粉刷建档15417幢,建筑面积466.81万平方米;完成外墙涂料建档10905幢,建筑面积3507.96万平方米。

(三)安全隐患整治情况。一是对于建筑外墙一般零星脱落等问题,由物业主管部门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巡查,走物业维修"小修""中修"程序,报业委会组织维修。二是开展了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性能抽查工作。2021年抽查了900幢,发现并整改了安全隐患40幢。2022年抽查了1050幢,发现安全隐患27幢,2023年截至5月30日已完成整改9幢。三是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未来社区建设等工作,统筹推进外墙整治工作。我市老旧小区改造中把"外墙安全治理"作为基础类改造内容,有效指导各地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中的外墙整治工作。

(四)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情况。依托房屋安全常态化网格化监管机制,把建筑外墙纳入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范畴,在台风、暴雨等灾害天气,督促网格人员和动态监测单位,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筑牢安全底线。同时积极引入外墙保险机制,以"保险+服务"的模式加强外墙安全风险防控。2022年度,全市共有2.8万幢、建筑面积7000万平方米的城镇住宅房屋参加了建筑外墙第三方责任险,发现处置安全隐患189个。鄞州区通过"居民出一点,政府补一点、保险介入"的共同缔造方式,不断完善外墙保险工作,2022年鄞州区有13个小区业委会或物业出资投保了外墙修缮保险,总面积234.5万平方米,总保费41.5万元。

二、下步工作举措

(一)强化部门联动,形成条抓块统的外墙安全管理合力。依托我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跨部门工作协同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落实行业外墙安全监管责任。压实属地责任,属地乡镇、街道要做好常态化网格化管理,加强专业业务培训和指导,切实履行房屋安全守门员责任,形成属地主导、部门联动的外墙安全监管体系。

(二)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和落实主体责任。开展房屋外墙面相关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外墙面安全知识,进一步有效提升既有房屋外墙面安全意识,落实群众、生产经营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维保单位等责任,尤其是业主的主体责任。责任人应做好建筑幕墙日常使用安全管理工作,日常检测与极端天气前后的检查要做到位,发现隐患要及时排除,制止擅自改变建筑幕墙结构的行为。

(三)加大隐患治理,建立健全外墙管理长效机制。在加强日常维护保养的同时,鼓励建筑幕使用安全责任人定期对幕墙进行安全性能鉴定,确保幕墙使用安全。同时要依托房屋安全常态化网格化管理、"保险+服务"、第三方动态监测等长效机制,随时掌控建筑外墙的使用安全情况。积极发挥推荐名录中专业机构技术力量,结合第三次全市城镇房屋调查登记、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性能抽查等工作,积极排查、发现外墙的安全隐患,并做好处置,确保安全。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一如继往地关心支持宁波的城乡建设事业,共同推动我市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宁波。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6日

(联系人:杨波 联系电话:13082968778)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选举工委、市政府办公厅、余姚市人大

常委会。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3年6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