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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文件

甬经信函〔2024〕6号

市经信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467号建议的答复

向丹丹等代表:

您们在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象山县"一平台两中心"建设助力全市工业经济发展的建议》(第467号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们对象山产业平台建设工作的关心。对您们的建议,我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能源局、象山县政府等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现答复如下:

平台是工业经济建设、承载企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对于推进产业集群集约发展、工业经济做大做强有着重要作用。象山县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2024年象山县GDP要超千亿,工业领域也要实现规上工业总产值超千亿目标",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和空间腾换攻坚,奋力打造"一平台两中心",即象山临港装备产业园、宁波市智能制造示范性区域中心、宁波市印染中心。

(一)做大做强临港装备产业园。《宁波市工业集聚区规划》中象山临港装备产业园作为全市唯一以临港制造为主导产业的战略产业园进行培育扶持,规模面积40.91平方公里。起草《宁波海洋经济倍增行动方案》,提出海洋经济总体要求、重点行动、支撑体系、保障措施,加快构建海洋经济工作推进体系,支持象山依托临港装备产业园等重大平台,重点发展海洋船舶及临港高端装备、海洋新能源、海洋渔业、海洋文化旅游等海洋经济。2023年12月,省发改委印发《关于支持宁波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推进象山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2024年1月市级层面成立市海洋经济发展局,围绕宁波海洋经济示范区,构建"市县联动、部门合力"示范区建设协同机制,并初步研究起草形成支持象山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近年来,临港装备产业园依托港口岸线资源优势,聚焦临港装备、绿色能源、功能材料等产业,强化项目精准招引,推进重大项目落地,加速产业集聚培育,2023年,全行业拥有规上工业企业118家,实现规上工业产值171亿元;获评全省唯一的临港装备产业"链长制"示范试点,列入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建名单。

(二)加快宁波市智能制造示范性区域中心建设。宁波市智能制造示范性区域中心属于市重点建设项目,位于象山经济开发区临港装备工业园大中庄-大港口区块,园区总投资约70亿元(其中配套设施投资约10亿元),总用地面积约1836亩,其中西片区用地约831亩(可用落户铸造项目的土地487亩)、东片区用地约1005亩(可用落户铸造项目的土地676亩)。除铸造项目建设外,园区配套设施主要包括乐享生活配套区(住宿、商业和公用食堂等)、市政道路、河道、绿化及平基等。目前已完成控规批复、园区建设方案编制和入园标准研究等工作,开始招商和项目筛选工作。西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投资约7亿元,主要包括乐享生活区及周边配套工程、配套规划六路、七路道路工程、河道工程、平基、绿化等。截至目前,西片区约820亩用地农转用已批复(其中因东片区矿山开采安全距离避让要求,约150亩工业用地暂时无法开发利用,近期可利用面积约330亩),河道工程于2023年12月开工建设,乐享生活区完成初步设计评审,平基工程完成施工图设计,道路工程正在施工图图审。东片区现状主要为林地,2023年11月完成林地使用审批,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已开展立项等前期工作。

(三)推进宁波市印染中心建设。针织产业是宁波传统优势产业,也是象山县产业链最完整的行业,基本覆盖纺纱、织布、漂染、印花、后整理、绣花、制衣、销售等上下游各道工序。印染作为针织产业链中关键一环,直接影响产业转型升级,因此建设印染中心势在必行。目前象山县已完成印染中心初步园区建设选址,拟于爵溪街道开展中心建设,并对区域印染企业发展现状、产能需求开展排摸。

下步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纳您们的建议,进一步加强谋划,加快推进"一平台两中心"建设,助力打造全球智造创新之都。

(一)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完善《宁波市海洋经济倍增行动方案》,落实宁波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协同机制,研究出台海洋经济专项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海洋经济项目予以支持。建立"2070"工业集聚区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布局指引,推动新增项目、企业、要素向主导产业符合的"2070"集聚。兼顾"招进来"和"动起来"齐头并进,围绕拿地即开工,加速招商项目落地转化,力争力华港机、峰梅化学等项目开工动建,腾华机械、荣宝雨新材料等项目竣工投产。加快推进海洋产业园等项目前期建设,确保6月开工建设,为承接智能制造和海洋产业项目做好准备。加速推进金水湾人才公寓、文创广场综合体等一批配套项目建设,为落户项目和企业发展营造宜产宜居宜商的园区环境。

(二)加强土地供给保障。落实《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加大重点项目用地指标保障,按2023年增存挂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70%预安排,6月底前全额下达2024年增存挂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省级及以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5000亩;允许省重大产业项目中的示范类制造业项目预支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加强项目用林用矿要素保障,对列入市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林地定额争取省全额保障;对未列入市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项目,本地区林地定额不足的,在市级定额中统筹安排并支持向省林业局申请追加林地定额,确保项目不因林地定额而影响落地。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制度,全力攻坚"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留足重大建设项目占用补划空间。支持各地以全域整治落实国土空间规划,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支持报部备案的全域整治片区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联动调整。建议象山县"一平台两中心"项目提升产业能级和水平,纳入市级以上重大项目清单,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同时纳入全域整治试点片区。

(三)探索要素指标转移。能源部门将积极推动能耗要素优化配置,保障能耗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对符合市域内产业梯队转移和集聚发展方向的异地迁建高能耗项目,能耗平衡来源原则上通过原所在区(县、市)指标转移获得。生态部门将进一步扩大排污权指标政府储备量供给力度,增加排污指标交易场次,积极推动排污权指标交易二级市场的健康发展。鼓励和引导企业富余排污权指标上市交易,在满足区域环境质量达标和重点行业项目审批政策的前提下,拓展排污权指标来源,支持区域经济发展。

(四)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市县两级每年从土地出让收入提取0.5%作为"腾笼换鸟"专项经费,重点用于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完善、工业区块改造、企业帮扶提升等工作。制定《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全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若干政策意见》,按照"通则+专则+定制"的原则,从强化产业优化升级、强化投融资支持等六方面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其中对工业区块改造项目、存量腾挪入园项目等给予贷款贴息补助。同时,将进一步完善市对区(县、市)均衡性转移支付体系,加快探索研究全市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提高市级对象山等生态重要保护区的财政补偿力度。

(五)推动申报EOD项目。EOD模式是环境治理与经营开发有机组合的创新环境治理模式,市生态环境协同发改、资规等部门组建工作专班,下沉各区(县、市)指导谋划EOD项目。2022年12月9日,象山县环石浦港EOD项目顺利通过国家生态环境部评审,成功纳入中央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成为我市首个EOD入库项目,并于2023年3月22日获得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分行12.36亿元融资贷款支持。下步,市生态环境局将按照《宁波市生态环境导向的EOD开发项目指南》,协助象山县梳理相关EOD项目并推荐上报省生态环境厅试点项目库,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政策支持。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23日

(联系人:唐文俊;联系电话:89183462)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人大代表人事选举工委,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能源局,象山县人民政府、象山县人大常委会。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4年5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