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畅通低龄老年人才再就业渠道的建议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鼓励“银发族”再次进军劳动市场,已成为国内外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普遍做法。去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明确,鼓励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探索适合老年人灵活就业的模式。立足市情看,畅通低龄老年人才再就业渠道,从而鼓励“老有所为”,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和可行性:从供给端而言,根据宁波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测算,宁波至少有80万左右的低龄、健康老年人可进入劳动力市场。从需求端而言,由2019年宁波市“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人才指数知,2019年度人才需求指数均值为52.9,高端装备、新材料、汽车及零部件、软件及科技服务业等4个产业人才供求矛盾较为突出,其中各类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需求企业占比80.9%;各类项目管理人才,需求企业占比71.3%;先进制造、智能制造相关领域所需的高技能人才,需求企业占比62.3%。由此可见,宁波智能制造、现代化服务业和滨海大都市建设急需大量人才,而开发老年人力资源、推进低龄老年人才再就业是解决人才缺口的有效途径之一。当前,我市低龄老年人才再就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再就业渠道不畅通。缺乏配套的老年人才市场引导机制,低龄老年人才获得再就业岗位的主要途径是自己应聘,其次是亲朋好友介绍、原单位返聘、创业和中介机构介绍。企业层面,由于缺少老年人才信息,难以找到符合要求的人才。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渠道不畅通。
2.再就业保障机制不完善。《宪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只在宏观层面规定了国家保障老年人劳动参与的权益,但尚未有细化和明确的保障条款,导致在实际操作层面上,企业由于无法给老年人缴纳工伤保险,不敢雇佣老年人才。
3.再就业培训缺失。老年人才尽管工作经验丰富,但适应技术进步、生产方式转变的能力差,在就业竞争中处于劣势。国内几乎没有针对老年人技能培训课程,也没有专门的机构对老年人才进行再就业法律风险方面的教育和保障。
为此,建议:
1. 建立再就业机制。市级层面,强化低龄老年人才再就业政策引导,通过提供劳动补贴或减税等政策支持,加强从企业、非营利组织到民间组织雇佣低龄老年人才再就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区(县、市)级层面,制定具体措施,搭建再就业平台;街道和社区层面,推进老龄人才再就业具体实施;单位层面,积极探索老年人才返聘制度,可借鉴日本企业的做法,对年满60岁的员工多采用返聘的方式使其继续留在工作岗位,但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薪金都相应有所变化,一般不对其进行业绩考核。
2. 搭建再就业平台。全方位打通再就业渠道,市级层面搭建统一的线上老年人才信息平台,快速多渠道储备各行各业低龄老年人才,为供需双方做好服务;区(县、市)和街道搭建线下人才交流平台,每年定时定向召开人才交流会,精准对接供需;发挥就业中介机构作用,设立专门为老年人才再就业进行指导和职业介绍的服务项目。
3. 建立再就业培训体系。建议市级设立专项资金,统筹培训活动,统筹管理推进落实整个工程;以市场主导培训方向,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参与再就业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开展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培训,为低龄老年人才再就业赋能。
4. 健全完善再就业保障体系。依法保障再就业老年人才在劳动过程中的合法收入、安全和健康权益;探索第三方保险保障老年人才再就业权益机制;解决专业技术类退休干部合规取得薪酬问题,鼓励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退休干部在重大工程立项、重要政策制定、教育培训、技术咨询、科技扶贫等专业工作中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