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市监函〔2020〕106号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

第009号提案的答复

张国成委员:

您在宁波市政协第十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新形势下强化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建议"(第009号提案)收悉,现结合协办单位意见答复如下:

一、知识产权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宁波市知识产权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六争攻坚三年攀高"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等重点任务建设,着力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不断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开创知识产权助力宁波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起草宁波市《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去年12月,中办、国办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这是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今年3月,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强化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初步建成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的目标。宁波如何贯彻落实上述两个《意见》,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谋划、深入调研、横向协调,目前已形成了《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代拟稿)》。《实施意见》着眼于我市今后3至5年,从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提升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提出了24条政策意见和举措,既遵循了中央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又对照浙江打造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的目标,提出了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目标。目前《实施意见》正在征求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意见。

(二)强化"两个机制"建设。一方面,健全协调机制。针对机构改革后部分单位职能划转调整的实际和行政执法权下放的需求,及时充实调整市知识产权领导小组,明确18个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市委副书记亲自挂帅,两位副市长共同担任副组长,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视,在省内也属于首创。同时,全面推进专利行政执法权下放,积极构建市、区县(市)联动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另一方面,加强协作机制。积极推进沪甬一体化商标品牌战略合作,与上海局签订《沪甬一体化推进商标品牌国际化战略合作协议》,推动宁波企业扩大海外商标布局,在推进商标品牌国际化合作方面实现共赢。同时,利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的特有资源和优势,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学院"知识产权远程教学"在宁波落地。

(三)提升"四大平台"受理服务效能。一是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投入2900万元打造平台,目前已进入公测阶段,汇集了近百个国家的专利、商标、标准、版权等知识产权全类别的上亿条数据资源。二是基层品牌指导服务站平台。按照所在指导站的资源和产业特点,突出商标和侵权预警两大功能,为企业实现商标侵权监控与维权提供技术支撑。三是商标快捷受理窗口平台。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目前受理窗口新增23项商标业务受理服务,增设商标质权登记受理业务,逐步实现企业商标权质权登记业务办理"零跑次"。四是4月份获得首批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宁波分中心,全国仅10家,宁波与北京、上海、深圳等4家市级平台一起与其他6家省级平台并列其中。为以后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搭建起了专业服务平台。

(四)深化知识产权运用管理。一是开展高价值组合和示范企业的培育。一方面,培育一批高价值专利组合,围绕宁波市"科技创新2025"重大科技专项,积极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在新能源汽车、先进材料等8个领域开展关键和共性技术研发。全市共有8家机构列入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培育计划、立项支持14项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培育国家和省、市级示范企业。去年,全市新增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5家、优势企业46家,新增市级专利示范企业33家。二是开展地理标志强企富农行动。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9年"慈城年糕""奉化草莓""象山红美人""龙山黄泥螺"等成功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指导"奉化水蜜桃""余姚榨菜"申报中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互认名录。"象山白鹅"地理标志商标通过扶持吉林延边州龙井市的养殖户饲养白鹅,带动当地近千名贫困群众增收。三是开展商标专利质押融资服务。出台《宁波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池基金管理办法(暂行)》,拨付3000万元经费,联合有关商业银行、评估机构等共同成立了质押融资风险池基金。今年疫情期间,发挥知识产权质押优势,为6家企业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近1亿元。2019年知识产权(商标、专利)质押金额28亿元。

(五)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一是深化部门协同保护机制。2016年3月,与市中院共同牵头,联合宁波海关、市司法局等11家单位,成立了市知识产权综合运用和保护第三方平台,并设立宁波市知识产权民事纠纷诉调对接中心;成立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2019年成功调解案件395起,成功率67.1%。今年以来,进一步加强行政与司法对接,与市中院知识产权法庭合作,对于法院预立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由行政管理部门立案,予以行政裁决,进一步缩短案件处理周期。市公安部门与市市场监管、海关、农业农村局等多个行政部门签订了《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双边协作备忘录》,进一步规范了侵犯知识产权行政类案件情报传输、证据转换和案件移交的程序,构建起了具有宁波特色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鉴定绿色通道",加大了协同配合的力度。二是拓展维权援助范围。面向重点产业,完善跨境电商涉外知识产权联盟,构建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商标纠纷应对等机制,鼓励企业积极应诉和主动维权,为企业参与国际竞争、解决知识产权争端保驾护航。三是加大行政执法打击力度。全面落实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铁拳"等专项行动要求,主动服务消博会、中东欧博览会、文具展、食博会等重大活动,开展广交会知识产权预警、保护工作。四是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在"蓝剑2019"知识产权专项刑事保护行动中,共破获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64起,涉案金额逾2亿元。连续三年在全省蓝剑行动和公安部组织的"云端"专项行动知识产权领域各项成绩位居全省前列。

二、下步着重抓好的几项工作

诚如您在建议中所说,在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力度加强以及知识产权人才的引进和培育方面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针对您所提出的建议意见,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将逐步予以落实:

(一)建立重大活动知识产权评议机制。

研究建立重大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与经济、科技、产业的协调联动。围绕政府重大产业规划、人才引进、高技术领域重大投资项目等,开展知识产权审查评估,规避知识产权风险。发布重点领域知识产权评议报告,加强重大项目的全过程知识产权管理,防范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二)加强行政与司法"双轨制"保护力度

在严格司法保护方面,推动成立宁波知识产权法院,开展知识产权案件诉源治理,增配技术调查官,完善技术事实查明的多维机制。在强化行政保护方面,运用"互联网+"技术,建立侵权假冒线索发现机制。建立统一的侵权案件立案入口,实现案件快速受理和科学分流。依法降低专利侵权案件受理条件。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加大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力度。突出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群体,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在加强行政与司法协作方面,进一步强化司法行政衔接,落实诉调对接、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机制。探索建立案件双向移送机制,完善"行刑衔接"机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联络室建设,建立知识产权业务双向咨询专家库,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作用。

(三)提升我市知识产权社会共治能力建设

推进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完善宁波市知识产权综合运用和保护第三方平台,向创新主体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建立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优先推荐机制,健全行政确权、仲裁、调解之间的衔接机制。突出重点产业,完善涉外知识产权联盟,推动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提质扩面。深化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切实提高维权效率。

(四)探索知识产权新领域新手段的保护。优化升级公证线上平台,加大公证存证业务的推广力度。逐步建立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公证悬赏取证等新制度。对时间戳、区块链等新类型证据主动加强应用和研究。依托宁波市网络经济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推进涉网经营主体知识产权监管数据的跨部门互联互通,实现智能化、网络化、便捷化执法。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波市知识产权局)

2020年8月31日

(联系人:秦燚;联系电话:89382659)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9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