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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农函〔2020〕56号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3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鞠芳辉委员:

市政协十五届第四次会议第3号提案《关于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促进乡村产业兴旺的建议》已收悉,对您的建议,我局和相关协办单位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通过培养、引进和提升等形式,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壮大适应现代农业需求的高素质农民队伍,推动农业结构调整、提升乡村产业水平、增强农民创业创新能力,并取得初步成效。

一、我市高素质农民培育情况

(一)以开展精准培训为重点,提升农业人才综合层次。一是培育部高素质农民。2019年是农民教育培训三年提质增效行动的开局之年,我市遴选象山、慈溪、宁海、余姚为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县,开展农业经理人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含现代青年农场主)、现代创业创新青年等高素质农民培训,完成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训1411人。二是培育现代农业领军人才。针对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家乐民宿等优秀人才,2016年我市开展现代农业领军人才培育工程,着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创业创新能力,打造一支有核心竞争力、能引领带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的现代农业领军人才,目前已完成培训3期共258人,2020年第四期班计划培训80人。三是培育农村创业创新人才。以创业创新为导向,我市突出电商、品牌、销售等内容,开展"农创客"、"青创客"等"新农人"培育,引导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村青年等各类人才回乡创业,2018年以来共培育农创客549人,2019年完成乡村创业创新人才培训4347人。四是高层次人才境外培训。为学习台湾现代农业经营管理经验和先进种养技术,促进两地现代农业生产主体交流与合作,我市每年遴选60名左右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经营主体赴境外进行高端培训,十三五以来,全市已开展境外培训14期,培训学员260余人。

(二)以培育引进农业人才为重点,加快农业创业创新。一是现代农业高层次人才引进。2018年我市将现代农业高层次人才列入了市委、市政府"泛3315计划",计划用5年时间,引进支持一批农业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新主体和现代农业园区、现代农业综合体等方面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入选人才(团队)按类别和等次给予50-500万元资助。2018年来,现代农业领域已有9个高端人才(团队)项目入选。今年又有7个人才团队项目通过专家评审进入现场考察。二是加快农业创业就业扶持。2010年我市率先全省出台了大学生在农业生产领域创业就业的扶持政策,2020年又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支持上规模的农村创业主体申报农业龙头企业、示范性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建设一批农村创业创新园区、众创空间、星创天地,为大学生创业就业提供平台支撑,目前全市有全国农村创新创业园区3个,国家级、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9家,青创农场72家,扶持农业生产领域创业就业的大学生2400人次,已逐渐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中坚力量。三是开展农业专业高等教育。宁波大学、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在甬分别开设了水产养殖、渔业资源、渔业经济管理、园艺、园林等与宁波当地农村经济密切相关的专业,培养人才的层次涵盖了博士、硕士、本科生和专科生,截止目前在校生1597人,其中博士180人(11.27%)、硕士400人(25.05%)、本科生269人(16.84%)和专科生748人(46.84%),为宁波现代农业产业和乡村经济振兴培养高水平农业人才、高素质农业科技和管理人才。四是深化农业职业教育。按照国务院《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和要求,2019年度宁波高职院校扩招中,录取新型职业农民农民工分别为574人和318人,分别占2019年度高职扩招录取总人数的32.30%和17.90%。同时,各地还遴选推荐优秀农业经营主体参加浙江农林大学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学历提升和浙江省农科院、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的在职研修生培养。

(三)以完善职业培训体系为重点,加大职业农民扶持力度。一是完善落实培训政策。加快职业培训工作立法步伐,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出台《宁波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意见(2019-2021年)》,将职业农民纳入全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鼓励企业与各类技工院校、培训机构和行业协会合作,深入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实施差异化培训补贴政策,确定培训补贴标准,提高培训质量。二加大职业农民培育投入。2020年安排市财政农村实用人才专项培训700万元;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训400万元。同时根据全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要求,实施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领,以提高补贴精准性和有效性。目前,我市已建立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新型职业农民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具体参保险种,享受社会保障福利。三是积极探索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试点。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社保厅《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与农业工程职称改革暨做好2018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农人发〔2018〕25号)等文件要求,围绕乡村振兴人才需求,以种、养殖大户和农业经济合作社带头人为重点,分类评价农业科技人才、新型职业农民、创新创业人才、管理服务人才,积极探索推进我市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试点工作。目前全市已有近50名职业农民获农业技术职称,其中高级7名。

二、下步工作和打算

我们将继续按照部、省要求,全局谋划,开拓创新,进一步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创业的活力,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一是加强人才培育基础建设。继续发挥农民学院(校)人才培育引领带头作用,推进培训人才库、项目库、师资库、教材库、基地库等数据库建设。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加强培训平台建设,完善以农民学院、农民学校为主体,其他高校、职业技术学校,以及乡镇(街道)成校等为补充的农民培训平台,努力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上下联动、横向合作的良好氛围。

二是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按照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育要求,继续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重点组织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分类分级推进市级中高端农民教育培训,全年培训高素质农民1000人以上。

三是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开展职业农民技能培训。组织开展市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项目的实施,组织参与省、市农业农村各类技能比赛,做好农村人才职业技能提升。2020年培训全市农村实用人才8000人次,为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

四是加大现代农业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抓好"泛3315计划"现代农业领域人才(团队)引进工作,开展人才(团队)项目申报、评审和推荐,积极发挥高层次人才引领带动作用,促进宁波现代农业快速发展。

五是提升农民培训实效。规范培训管理,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培训模式,探索孵化式培训、市场化培训和线上培训,拓宽人才培育渠道、破解工学矛盾、提高培训实效。加强典型宣传,树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高素质农民标兵,以典型引路,引导更多的人在农业领域创业创新。

六是助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加强示范性经营主体创建,强化经营主体发展服务。全年计划新增国家级、省级示范专业合作社7家和10家以上,新增省级、市级、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分别为15家、40家、80家以上,新增市级示范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30家以上。推进金融信贷服务,推进"惠农优惠季"活动,加强农产品流通销售、惠农保险、金融信贷等三项服务。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扶持政策,缓解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18日

(联系人:柏栋 联系电话:89187610)

抄送:市府办、市政协提案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0年8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