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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农函〔202181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55号建议的答复


褚世伟代表:

您在宁波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数字乡村建设的建议》(第155号)收悉。我局会同市财政局进行了认真的讨论研究。我们认为您的建议意见符合我市农业农村实际,对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加快实现城乡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现就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数字乡村建设是践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环节,也是数字宁波建设的重要内容。“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是浙江省开启数字乡村全面“布局”和重点“破局”发展的重要阶段。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浙江省数字乡村“十四五”规划》、数字宁波建设等精神,加快建设数字乡村,更好地发挥信息化、数字化在推进我市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支撑作用,我局将在以下四个方面持续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助力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市。

一、科学统筹规划,与全省保持步调一致

近年来,我市在加快农业农村信息化服务普及,以信息化引领驱动农业现代化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宁波市作为省级数字乡村试点示范市,积极配合全省数字乡村推进工作,完善数字化治理机制,科学统筹规划,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分阶段有序部署推进。明确市县合理分工,统筹开展数字化平台搭建、数据库建设、应用系统开发和技术规范统一,统分结合开展建设,确保与全省步调一致。现阶段,我局已完成《宁波市数字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并将进一步根据全省数字化改革的精神完善此方案。同时,为积极贯彻落实宁波市数字化改革总体行动方案,以农业农村数字化改革为总目标,加快构建数字乡村数据资源体系,我局于419日编制发布了《宁波市农业农村局数字化改革工作方案》,成立了局数字化改革领导小组,细化了具体业务工作方案和责任分工,明确了工作任务、时间表和线路图。

二、整合资源,共建共享

坚持部门、企业、社会分工负责,优化各方资源配置,推动数字乡村相关信息数据、系统平台和实践应用共建共享,逐步实现农业农村数据互联互通、资源共建共享,让农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以便捷乡村服务为目标,充分运用数字技术手段,协同市级有关部门加快数字乡村服务发展体制机制。编制数字乡村数据资源目录,推动涉农数据资源整合和共享,强化数据归集、集成和治理管控机制,打造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的乡村振兴集成应用,推进“肥药两制”、渔船精密智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低收入农户帮促等业务系统,以数字赋能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三、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技术应用

近年来,我市根据部、省、市乡村振兴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六争攻坚,三年攀高”的工作要求,全力推动乡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协同全市相关部门,一是组织运营企业持续开展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地区通信网络覆盖,助力乡村振兴,解决农村信号差、上网难、网速慢等问题,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逐步从城市向农村地区延伸,做好乡镇及重点行政村5G网络覆盖。二是组织运营企业发挥行业技术、产品和服务优势,加强与教育、医疗、广电等部门合作,结合地方特点,整合各方资源,运用5G、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超前谋划布局智慧农业、智慧旅游等特色产业,推动农村党建、农村电商、远程教育等各类互联网应用进村入户,改变农村生活方式,开辟乡村振兴新局面。三是持续开展适老服务行动,推进运营企业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线上服务与线下渠道相结合,推出多项适老举措,助力“银发群体”跨越“数字鸿沟”。同时,针对困难、残疾等特定群体通过推出专属资费优惠套餐、减免通信资费等形式普惠群众。

四、加强政策扶持,有序开展试点示范工作

宁波市作为省级数字乡村试点示范市,将全力贯彻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争取出台相关扶持政策,积极开展数字乡村专题培训,培养信息技术、智慧农旅、电商直播等应用型人才,有序开展数字乡村试点示范工作。

我市数字乡村建设着力通过信息化、数字化技术实现对农业、农村、农户经济行为和社会行为的双重数智化改变,加快实现城乡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最后,感谢您对数字乡村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1715

(联系人:许欣之 联系电话:13967807711




































抄送:市政府公厅、市人大代表工委、市财政局余姚市人大常委会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7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