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我市建设高水平公交都市的建议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其中公共交通是交通强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公共交通是现代城市发展的方向。宁波建设更高水平的公交都市,是交通强市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舒心暖心民生幸福城市的应有之义,对于缓解交通拥堵、提升城市品质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市建设高水平公交都市的必要性

一是落实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推进绿色发展、绿色低碳出行等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要求加快构建以公共交通为主体的城市出行服务体系。与以小汽车为主导的城市交通出行相比,公共交通无论在能源消耗还是在环境保护、缓解拥堵等方面都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是在交通领域践行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载体。

二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公共交通是市民最为主要的出行方式之一,与老百姓的生产生活紧密相关。与新时期高水平公交都市设施均衡、布局合理、立体集约的新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我市公交都市建设仍有一定差距,因此全力推进高水平公交都市建设对于提升市民公共出行的幸福感、获得感、体验感具有重要作用。

三是宁波打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的重要支撑。公交都市是为引导城市空间可持续发展、应对小汽车高速增长和交通拥堵所采取的一项重要城市发展战略,东京、巴黎、香港等全球标杆城市均是高水平的公交都市。其所倡导的是公共交通引导城市发展,有利于促进城市向空间紧凑、功能复合的形态发展,这也正是宁波打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的重要内涵。

二、我市建设高水平公交都市存在的问题

一是公交吸引力有待提高。据统计,我市公共交通整体分担率偏低,轨道交通线网客运强度不足0.6万人次/公里日,杭州、南京等兄弟城市明显偏低,常规公交客流量逐步下降,每年减少约1000 万人次,特别是2020年受疫情影响,同比2019年下降近40%。同时,轨道交通、常规公交、公共自行车等多种交通方式之间的接驳条件有待优化,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各类停车设施仍不完善,换乘出行存在着诸多不便

二是轨道引领城市发展作用亟需加强。部分规划组织实施强制力与约束力不足,特别是轨道线网沿线开发潜力未充分挖掘,土地开发重点及时序与轨道线网未能较好匹配,导致轨道交通引导城市空间发展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轨道交通覆盖人口规模仍较低,至轨道5号线建成运营,沿线站点800m范围内覆盖人口占比也仅为33.2%、岗位45.9%,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地块综合开发利用水平不高,TOD开发模式仍有待持续推进。

三是城乡公交一体化运营机制有待完善。目前,我市尚未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运营,全市共有公交运营企业24家,其中,中心城区8家,市场主体呈现“多、小、散”的特征。城市公交与城乡公交经营主体不同,导致管理体制、经营模式、补贴方式、服务标准各有不同,严重制约了公交线路、运力、场站等资源合理配置和统筹优化。

四是公交场站用地资源保障不足。现有公交场站因城市建设经常被占用部分已规划的公交场站用地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或土地权属复杂等原因经常被挪用或无法收储。目前中心城区固定公交场站规划实施率55.9%,预计到2021年底,场站规模需求将达到187.6公顷,缺口55.7%。公交场站集约化建设水平较低,目前综合开发场站仅市中医院北、外滩等少数几个场站。

推进我市建设高水平公交都市的若干建议

(一)坚持绿色理念,强化公交优先的顶层设计

是优化公共交通规划编制和实施。要在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强化公共交通在城市发展的导向作用,结合2035年远景目标,启动公共交通发展规划与“十四五”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编制,统筹城市发展布局、用地配置和公共交通发展的关系,探索以轨道交通引领城市空间发展二是完善轨道站点与公交场站综合开发政策。深化完善轨道交通站点与公交场站综合开发的相关政策,着力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优化城市人口和功能布局。对现有的常规公交场站,在符合规划要求且保证公交设施功能的前提下,通过“土地整体出让+场站部分回购”、“土地挂牌即征即返”等方式,破解划拨土地不允许商业开发的难题通过“分层设权”使场站上层物业可以进入市场,推进产权调整。积极引入社会主体投资公交设施综合开发项目,实行土地权属分离,政府入股从中获益。是完善公交优先的相关政策法规。积极探索小汽车出行约束政策,合理引导私人交通向公共交通转移逐步缓解交通拥堵、停车难等问题。出台鼓励地面公交企业做优做强扶持政策,充分发挥企业规模效应。制定绿色公交发展政策,加快推进现有燃油公交的新能源替换。进一步健全城市绿道非机动车道过街设施等标准规范,构建连续成网的慢行交通网络,便利公交换乘。

(二)完善基础设施,构建合理畅通的公交网络

一是要加快完善公交专用道体系健全公交专用道建设机制,在新建、改建道路过程中,对有客流基础与条件的道路,实现同步施划、同步运营。充分考虑空间布局与客流条件,谋划如智轨、快速公交(BRT)等中运量公交系统建设。二是推动多网融合,构建便捷的交通换乘接驳体系。以轨道交通站点为核心,构建内外有别、多层次的城市公交枢纽体系。主城区外围应结合轨道站点形成集公交场站、P+R换乘停车场、非机动换乘设施于一体的外围换乘枢纽;城市建成区结合站点,完善各类非机动车停放场地,缩短地面公交停靠站接驳距离,优化接驳公交线路,引导市民形成“公交+慢行”的出行习惯完善公交场站建设强化公交场站用地控制,加快公交综合停保场建设,充分考虑充电、充气、加氢等设施用地;全面落实公交场站与大型居住区、商业区等主体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逐步使不规范的公交场站退路进场;加大公交停靠站和候车亭改造力度,提高港湾式比例,提升外观形象和设施质量,提供智慧信息服务。四是加快智慧公交建设。充分运用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对公交运营进行赋能,利用“宁波城市大脑”平台探索多维度的数字化服务方式,加快完善智慧公交建设,全面实现公交运营、考核、发布的智慧化。

(三)加强协调统筹,创新公交发展的体制机制

一是建立公共交通引领城市发展机制。要确立公共交通引领城市发展的战略导向,加快引导城市空间向公共交通轴线集聚。完善城市公交走廊沿线用地功能布局,力争实现沿主要公共交通走廊的职住平衡。积极探索推进TOD开发模式,适度提高公共交通站点及走廊沿线居住、商业、办公、公共设施等混合用地的开发强度。优化城乡公交一体化机制城乡交通一体化已列入宁波承接的交通强国试点任务之一。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建议市政府研究决策,整合市级民营公交企业,统筹市六区乃至全大市公交资源,通过收购、兼并、托管等形式组建国有大公交集团,统一承担全市公交运营,通过线路、场站、信息系统等全方位管理和建设,提升企业规模效益,进一步促进城乡公交服务均等化。三是健全公交线路优化机制。常规公交线路的新增、调整、取消事关市民日常出行,也是提高常规公交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优化线路资源,建议出台线路优化调整的机制体制,逐步形成评估、规划、实施的工作路径,提高线路运营效率、提升居民公交出行便利度。四是完善公共交通组织管理机制。运用现代化智能手段,全面优化完善道路交通组织管理,探索建立公共交通优先信号控制系统,保障公共交通车辆在路口优先通行。强化交通秩序管理,对擅自抢占公交专用道行驶等违章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为公共交通营造良好的通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