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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综执函办〔2023〕13号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市十六届

人大三次会议第6号建议的答复

钟亚绒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市第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第6号建议《关于提高我市绿化养护费用标准的建议》已收悉。建议由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协办,我局主办。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调整养护单价标准,逐步提高养护经费投入。自2011年起,我市的园林绿化养护单价一至三级绿地定额基准价分别为 8 元/m2·年、7 元/m2·年、6 元/m2·年,相比国内其他城市的绿地养护定额标准,宁波公共绿地养护经费单价标准偏低,同周边城市上海和杭州相比,差距较大。为提高绿地养护水平,针对劳动力成本、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导致的城区绿地养护作业成本增加现象,我局于2015年印发了《宁波市城区公共绿地养护费用指导价的通知》,并按照三级绿地标准测算了不同的养护单位标准,分别为一级绿地13.2元/m2·年,二级9.7元/m2·年,三级7.9元/m2·年。随后我市重要绿化设施及重点区域绿化养护依此为依据进行公开招标,近年,市本级城建项目确定的养护期费用与也参照一级绿地养护指导价(13.2元/平方米)。同时,我局参加《浙江省园林绿化养护预算定额(2018版)》的编制,2020年始,市管设施全部按照定额开展养护经费测算,市管公园平均养护单价约为26元/m2·年,工作内容包含绿化养护、保洁、设施维护和治安巡视等方面。

(二)通过市级引领,对全市公园开展分级分类管理。为更好利用财政资金,保障公园绿地的景观质量,2020年,我局在中心城区开始试行公园分级分类管理,根据公园区位重要性、服务范围和生态功能等要求综合评定评选出星级公园。根据星级公园的评定细则,公园的养护质量和管理水平都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以此督促各区努力提高公园养护水平,争取更多公园纳入分级管理。目前,全市已有225个公园纳入分级分类管理,五星级公园数量23个,四星级公园数量40个。通过公园分级分类管理,公园养护质量明显提高,公园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市民满意度持续提升。

(三)大力开展技术培训,加强园林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为加强我市园林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绿化养护作业人员技术水平,市区两级主管部门每年都积极开展植物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土壤改良与保护、机械及农药使用等相关方面的理论及实操培训。2021年起,我局首次开展全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比武大赛,今年我局与市人社局、市总工会联合组织了全市园林绿化行业技能竞赛,通过前期培训、选拔等方式,在养护企业中掀起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目前,通过竞赛,我市已经培养出了2名首席工人及7名宁波市技术能手,今年人社部门还会根据竞赛成绩,核发绿化工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及三级(高级工) 证书。正是通过培训、比赛等形式为养护技术人员提供了相互交流学习的平台,提升我市园林绿化行业养护技能水平。

(四)探索一体化养护模式,加强退红空间监督管理。为提高市政、园林、环卫等不同行业养管人员的协作互助,提高养护管理效率,2019年,我局在中山路率先创新试点一体化养护模式,将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卫保洁和灯光照明四个行业养护内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引进一家养护企业实行集约化、精细化养护。利用规模效应引入了先进的养护机械,同时有效减少了各行业推诿扯皮现象,大大提升了养护质量。在中山路试点取得显著成效后,我局又陆续在世纪大道、城市高架快速路推行一体化养护模式,目前覆盖道路总长度已超200公里,年养护资金约1.4亿元。针对不同产权单位管辖的绿地景观品质参差不齐现象,我局从2017年开始实行"边到边、墙到墙"的考核模式,要求各区主管部门加强对小区、商业体、企事业单位等由物业管理的绿地景观品质纳入日常监督考核范围,通过下发整改通知单的形式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对拒不整改的物业企业进行执法处罚。为从根本上解决退红空间绿化养护问题,各区主管部门尝试通过将退红空间纳入财政保障范围,进行统一养管,逐步提高养护质量。

二、下步工作计划

针对我市园林绿化养护费用偏低及养护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今后我局将继续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善。

(一)完善园林养护管理机制及行业标准。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宁波市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建立相关责任制度及考核机制,督促市区两级主管部门严格监督。市级绿化部门发挥绿地考核监管指挥棒作用,开展全域化考核监管;完善执法联动机制,加大各类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开展园林绿化专项检查、即时检查,提高行业监管能力,确保园林绿化养护资金使用合理,保障精细化养护工作的相关措施能落到实处。完善养护相关行业标准,在立体绿化养护、花境养护等方面出台养护指引或导则,使全市绿化养护作业更科学、更规范。

(二)建立多元化养护融资机制来提高养护投入。公共绿地作为一项公共服务,不仅需要依靠政府,更需要全社会公众参与。充分发挥舆论的作用,积极宣传、倡导全社会参与爱绿护绿,为公众提供群众绿化的渠道,让群众主动投身到公共绿地养管中来。开展社会"认养、认管、认建"活动,缓解目前绿地养护经费不足的现状,鼓励社会参与,共同承担起绿地养管的责任。

(三)深化公园分级分类管理及一体化养护管理模式。进一步深化公园分级分类管理,将星级公园覆盖到乡镇,做到全面覆盖、应分尽分,鼓励各区参照省养护定额标准开展市场化养护管理,并做好科普宣传、园艺展示及各类花事活动,努力提高公园绿化养护精细化水平及公园服务水平。继续做好中山路、世纪大道及市管高架的一体化养护管理,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为各区推行一体化养管提供有益借鉴。同时在一体化养护管理中,培育优质园林企业,加大养护装备、人员投入,提高养护成效。

(四)通过智慧化管理手段规范培育养护市场。通过智慧化手段,提高日常养护监管,健全养护管理体制,强化企业责任落实,提高绿化养护管理效率,保障养护经费高效使用和监管。加强与城市管理行业信用信息平台衔接,对考核中出现重大养管问题的企业纳入"信用体系"征信,形成养护行业退出机制。

(五)以学促赛以赛促学,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继续开展各类养护技术培训,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组建专家队伍,为各项养护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培育宁波市风景园林协会等机构,开展行业培训和职业资格认定工作;依托行业技能竞赛,选拔优秀人才,为园林企业培养技术标兵,带动整个团队、整个企业养护水平的提升;进一步与人社、工会等部门联动,提高人才福利政策,健全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在养护资金有限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发挥城市绿地养护综合效益。

以上答复不尽全面,工作不当之处恳请您的理解。城市管理工作离不开您的关注、信任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衷心希望能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6月29日

(联系人:沈昶伟,联系电话:87362067)

抄送:市人大代表人事选举工委,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23年6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