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稳定社会就业的建议

最近几年,市委、市政府一直把促进就业创业作为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工作来抓,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实现了全市“充分就业区县(市)全覆盖”。但受今年突如其来的新寇疫情影响,我市一些企业突发减产、减员,甚至是破产倒闭现象,导致部分企业用工需求减少,规模裁员和职工待岗歇业现象增多,尤其是部分年龄偏大、技能单一、家庭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再就业困难更大,这一问题如不引起重视,可能引发一些社会矛盾,亟待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和关注。

一、问题与矛盾

1、失业人数呈上升趋势。本人从事物业、家政服务工作多年,从今年三月中、下旬开始,到公司求职的人数不断增加,有些还是挽亲戚托朋友,通过关系要求上岗,这些求业人员中大多是年龄偏大的困难群体,企业接纳有限。从市物业协会、市家政行业协会中了解到,这种情形并非个案。由于疫情影响,一些外贸企业订单减少,餐饮、旅游、娱乐企业关、停情况严重,使失业人数增加,尤其是困难群体,面临就业缺技能,创业缺门路,退休差几年”的境况。

2、企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动用工成本高,发展滞后,对扩大就业的拉动力作用呈减缓趋势。劳动密集型企业,包括制造业、服务业,都是吸纳社会就业的主力军。但,即使疫情较少的行业,近年来也因用工成本增长,出现经营困难,用工压力、用工风险、用工成本使企业无利可、生存困难,抑制了扩大生产规模、增加就业岗位积极性,也使社会就业压力无法得到释放。

3、劳动者“就业难”与企业“招工难”并存,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难度依然很大。一方面是有些行业、有些岗位“供求失衡”,比如环卫保洁、老人病患护理等一些服务企业反映员工“难招、难留”另一方面则是失业人员感叹“就业难”。从原因上分析,一是择业观念,二是如何为不同群体提供更多合适岗位问题,即就业的“结构性矛盾”,三是不相适应的薪酬体系。

二、对策与建议

稳定社会就业是当前一项关系民生、关系社会稳定的大事。因此,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形成共识,才能收到实效,因此建议:

1、要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落实好就业帮扶措施,把政府实事工程落到实处。我市这几年对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实施了就业优惠政策,疫情期间又出台了许多稳就业的政策措施,比方鼓励企业吸纳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减免,创业人员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和税费、场地租赁费减免扶持;解决好“4050”人员和低保家庭就业工作等等,建议这些优惠政策不应该设定时间限制,而且要加大扶持力度。同时,把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困难人员就业作为有效方式,加大对保洁、保绿、公共卫生、物业管理等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使各项扶持政策落地,对符合条件就业困难人员实行托底帮扶和安置就业,真正实现稳定就业、和谐就业。

2、要增强经济发展对就业的拉动作用。首先是要对困难企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疏理,对属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面临的共性问题,主管部门应在调研分析基础上,出台稳定就业扶持政策,财税、银行、劳动等部门要出谋划策,改善企业发展环境,支持企业不裁员,鼓励企业在发展中扩大就业;其次要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中,我们宁波要更加注重发展实体经济和传统服务业,要在企业转型升级和市场拓展中促进劳动者就地就业、就地创业,挖掘就业岗位,带动就业增长,满足居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

3、坚持促进企业发展与维护劳动者权益相结合,重视劳动者利益诉求与企业良性发展相结合。一方面要督促企业规范用工,维护劳动者各项权益,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同步增长,通过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实现扩大就业规模,提升就业质量;另一方面,建议政府部门应多出台疫情期间的特殊政策,为企业减税减费,指导企业灵活用工,促进企业发展生产、增加就业岗位积极性的同时,也要教育引导劳动者循规蹈矩,爱岗敬业,要有长远的眼光,与企业同发展、共成长。

4、实施职业技能提升举措,要加大新择业观念引导。建议围绕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和市场需求,全面推进员工职业技术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在现有培训机构基础上,建议扶持和发展社会和企业培训机构,要鼓励企业对员工加大培训力度,并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倾斜。同时要加大新择业理念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力度,在营造和谐宽松就业环境同时,要着力转变失业人员陈旧的择业意识,破除“眼高手低”的就业观念,“量体裁衣”、进行适岗就业。

新寇疫情的发生和防控对传统的社会就业服务模式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3月20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提出五个方面政策措施。建议我市就业管理与服务工作,更加针对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特殊性民群众期盼,加大扶持力度,创新扶持手段,加快恢复和稳定就业,为困难群众的安居乐业创造条件

杨备训

202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