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标记:A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文件

甬经信函〔2022〕14号

市经信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002号建议的答复

莫鼎革代表:

您好!您在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推进石化产业"腾笼换鸟"的建议》(第002号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新一轮"腾笼换鸟"攻坚行动工作的关心,对绿色石化产业发展的支持。对您的建议,我局组织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能源局等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些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开展"腾笼换鸟、凤凰涅"攻坚行动。三年来,累计完成"低散乱"企业整治7396家,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企业719家,低效企业达标提升3516家,盘活低效工业用地近4万亩,规上工业亩均税收连续3年全省首位,3次被评为全省"腾笼换鸟"先进市。我局会同相关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顶层设计,推进攻坚行动。一是制定攻坚行动计划。根据浙江省新一轮"腾笼换鸟、凤凰涅"攻坚大会精神和省攻坚行动方案的要求,紧密联系宁波制造业实际情况,充分衔接《宁波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宁波市新一轮"腾笼换鸟、凤凰涅"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实施淘汰落后、创新强工、招大引强、质量提升四大攻坚行动。成立工作专班,下设综合协调组、淘汰落后攻坚组、创新强工攻坚组、招大引强攻坚组、质量提升攻坚组、要素保障组,明确了各工作组的职责和任务。同时,制定了全市新一轮"腾笼换鸟、凤凰涅"攻坚行动考核办法和考核评价细则,印发了《宁波市"腾笼换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了信息报送和督查通报机制,定期跟踪了解各地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二是开展危化企业搬迁改造。根据国家、省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文件精神。2018年,印发了《宁波市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甬政办发〔2018〕45号),明确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和进度安排,制定搬迁改造"一企一策"方案,对项目进行动态跟踪管理,督促企业加快落实搬迁改造。截止2020年7月,11家企业已全部按照计划要求完成搬迁改造工作。三是开展高耗低效企业整治。根据省亩均办统一部署,市区两级经信部门第一时间明确高耗低效企业整治工作责任处(科)室及责任人,逐级下达工作任务,全面排查疑似高耗低效企业,范围涵盖"低散乱污"企业、落后产能涉及企业,目前已核查确定整治提升企业1294家。同时,有效整合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能源等部门力量,明确整治提升责任主体,开展整治提升。启动差别化电价、差别化信贷、差别化有序用电等政策,倒逼企业转型提升、淘汰落后。截止6月29日,全市已完成整治提升并销号企业754家,腾出用能空间30.7万吨标煤,盘活工业用地1.04万亩。四是持续推进落后产能淘汰。聚焦化工、塑料加工、五金、铸造、金属表面处理等重点行业,以低端落后产能和"四无"企业(作坊)集中,易引发生产安全、环境污染等突出问题的乡镇(村)工业区块、加工点为重点,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约束作用和技术标准的门槛作用,促使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将淘汰落后产能与生态环境问题"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有序用电等工作有机结合,实现各项工作相互作用、协同推进。1-6月全市完成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企业216家,整治提升"低散乱污"的"两小"企业979家。五是实施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宁波市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结合今年国家开展的危险化学品集中整治,坚持以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为牵引,坚持制度完善和项目建设"两手抓",以"十有两禁"为重点,围绕园区设立、规划选址、园区布局、准入退出、功能配套、一体化管理,制定完善措施,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目前,全市有5个省级部门确定的化工园区,均已完成《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开展了自我排查和省级复查。其中,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达到最高等级,其他4个园区存在问题较多。针对存在问题,详细制定了整改方案,落实了各部门职责、明确了完成时限。到2022年底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大榭开发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仑)达到最高的较低安全风险水平,2023年底象山经济开发区、余姚市化工集聚区达到最高的较低安全风险水平,实现全市化工园区安全风险可控。

二、强化源头管控,把好入园质量。一是严把项目安全准入。出台了《宁波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进园入区指导意见》、《宁波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试行)》等文件,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进行了规范。要求所有新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均需布设在五个批准的化工园区内;其中涉及石化、化工等含有机合成反应和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或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原则上都应进入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仑)、宁波大榭开发区三个化工园区,其他新设立的化工企业可以布设在余姚化工集聚区、象山经济开发区。严格控制涉及光气、氯等剧毒化学品新的生产(使用)建设项目。园区外企业,除已批准的危化品建设项目外原则上不再进行新、改、扩建项目的审批。对于园区外企业,原则上只允许企业为提升安全条件进行的隐患整治,但不允许增加品种和产能,确保从源头上控制安全风险。二是严控节能降耗。推进节能改造,开展重点用能企业系统节能诊断和能效提升专项行动,对石化区、大榭开发区等重点区域开展整体能效评价,推动园区内多能互补和能源资源梯级利用,实现工业园区能源效率整体提升。开展镇海、北仑、大榭等重点区域余热余压利用资源和需求调查,推广先进余热利用技术,实施一批余热利用示范项目。推动淘汰低效电机、变压器、空压机等通用设备,加大高效节能通用设备推广力度,不断提升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水平。严格节能审查,对重点领域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严格落实国家、省相关节能审查要求,新建项目单位产品能耗必须达到国际或国内一流水平,主要用能设备必须达到先进能效标准,能耗强度超出0.52吨标煤/万元的项目必须实行能耗等量(减量)置换。严格能效约束,落实国家、浙江省严格能效约束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结合宁波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的行动方案》,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三是严格落实"标准地"。发改、资规、经信联合制定并定期发布《宁波市产业用地指南》,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工业用地带着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单位能耗标准、单位环境标准、亩均税收及R&D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比6项基本指标出让,实施按标出让、按标施建、对标验收,切实提高新供工业用地产出率,坚决防止新增"散、弱、乱"企业和落后产能。2021年,我市全年共按"标准地"要求出让工业用地13639.2亩,"负面清单"外的标准地出让比例达100%的要求。同时,强化土地要素的保障,对列入市以上重大项目且符合规划的石化产业项目所需的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与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同步等额下达,全额保障。争取将石化项目列入国家重大项目或国家重大规划的项目清单,为争取国家用地计划指标、国家统筹补充耕地指标做好准备。2021年已完成了石化项目785亩新增建设用地需求保障工作。四是优化环境要素保障。持续推进24个省级以上开发区(产业园区)、13个省级以上特色小镇实施"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全面推广园区内建设项目免环评、网上在线备案、降低环评等级、环评"瘦身"惠企措施。推广北仑"绿岛"建设成果,深化小微企业"打捆"环评审批改革试点,提高审批效率、降低企业环评费用。目前已完成28个小微园区"园区(规划)环评"编制,近千家企业纳入简化审批范围,4个新建小微园区按照同行业、同地址、同产业链项目开展打捆环评,112家企业通过8本环评报告完成建设项目打包审批,单家企业环评费用下降三分之二以上。编制《宁波市"十四五"主要污染物减排规划》,推进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老旧柴油货车淘汰等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挖掘主要污染物减排潜力,为石化行业建设项目提供新增排污权指标保障。2022年1-5月为39个新建项目提供了1281吨的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保障;一季度发布首批65家正面清单企业名录,目前启动第二批正面清单筛选工作,培育正面清单企业1058家。

三、实施招大引强,推进产业升级。一是优化产业布局。在巩固炼油等上游加工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产业发展方向,突出特色化、差异化、高端化,重点发展高端聚烯烃、特种工程塑料、可降解树脂、功能性膜材料等先进高分子材料,加快发展电子化学品、绿色水处理剂、表面活性剂、环保型胶黏剂等专用化学品。二是加快强链、补链、延链项目招引落地。鼓励企业依托宁波石化基地大炼油、大乙烯原料优势,发展高附加值、深加工石化产业项目,近年来先后招引落地高端合成新材料、英力士苯领、金发新材料等产业项目;推进150万吨/年乙烯扩建及下游高端新材料、万华穿鼻岛高性能化工新材料、70万吨/年轻烃综合利用、120万吨/年聚丙烯热塑性弹性体及改性新材料等一批化工新材料项目建设。三是倒逼石化产品工艺升级。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等要求,印发实施《宁波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试行)》,明确禁止部分危险化学品65种,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29种与生产装置(工艺)10类,通过清单化管理,促进产业水平提升。

四、深化亩均改革,抓好结果运用。一是全面开展"亩均效益"评价。制定并实施《宁波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3.0版》,进一步完善评价体系和工作流程。将评价对象从以企业评价为主转变为企业、地块同步评价,互为补充的模式,扩大评价覆盖面。同时,明确将亩均效益低于1万元的企业(地块)直接纳入D档,精准打击低效企业。目前,已完成9877家规上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其中:A、B、C、D四档企业分别为1719家、5840家、2031家、287家,占比17.4%、59.1%、20.6%、2.9%。同时,稳步推进规下企业综合评价工作。其中,2021年度规上企业(同口径8571家)实际净入库税收1161.52亿元,较上一年度增加了137.5亿元,增长13.4%;出口退税283.1亿元,增加了145.5亿元,增长105.7%。二是实施资源要素配置政策。制定发布了《宁波市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明确了差别财政奖补、差别用地、差别用能、差别电价、差别排污、差别金融等系列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政策。2021年共对A、B类企业实施财政资金奖励和补助31.46亿元、通过电力直接交易降低企业用电成本6.51亿元;实施差别化地价政策和弹性年期等264.9公顷,减轻土地初始供应成本91518.2万元;为158家A、B类企业提供贷款,贷款余额101.97亿元。三是加大反向倒逼力度。根据《宁波市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对D档经营主体、宗地,其全部用电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0.1元,对连续2年D档经营主体、宗地,其全部用电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0.3元,对连续3年D档经营主体、宗地,其全部用电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0.5元。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差别化电价征收政策的通知》,明确了差别电价公告、征收、变更等程序,并对一户多表、一表多户、异地搬迁、企业变更等情况进行规范,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截止目前,全市已征收D档企业差别电价1040家,金额为4357.4万元。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按照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的要求,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引领,以打造全球智造创新之都为路径,以"腾笼换鸟"专项行动为抓手,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推进绿色石化万亿级产业集群培育,进一步释放强劲增长动能。

一是持续完善产业体系和布局。通过"亩均论英雄"改革等举措,以亩均产出、绿色发展、创新投入等为指标,加快低效土地二次开发利用,加强宁波石化区澥浦、蛟川片区、大榭开发区榭西工业区块等提升。加快化工园区改造提升,完善园区基础和共用工程建设,积极推动园区外石化企业逐步搬迁入园。

二是聚力打造特色优势链群。聚焦标志性产业链培育,建立产业链培育推进机制,重点培育打造乙烯、丙烯、C4/C5、芳烃、功能膜、可降解塑料等特色产业链,加强补链和强链项目招商,拓展产业链深度和广度,培育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标志性产业链,推进石化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构建以龙头企业引领的子集群,带动产业链中下游企业共同发展。

三是持续深化企业整治提升。以"亩均论英雄"改革为抓手,结合污染防治和安全生产等专项整治,会同相关部门,全面开展工业企业的梳理排查,建立"高耗低效"、"散乱污"、"落后产能"等淘汰落后企业三张清单,实行闭环管理。严格按照环保、安全、质量、能源等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对清单企业开展专项或联合合规检查,依法依规实施分类整治,对标提升,达标销号。力争今年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企业400家,整治"高耗低效企业"1000家、"散乱污"企业1500家,盘活工业用地1万亩以上。

四是加大空间整治腾退力度。推进工业用地整治潜力技术调查,会审国土空间综合整治试点示范片区方案,开展工业用地全域整合整治。全面摸清"五未"工业土地情况,积极开展闲置和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处置,推进零星土地整合连片开发和清理腾退。开展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定全市工业用地二级市场管理办法,搭建工业用地二级市场监管平台,探索建立工业用地到期续签履约、工业用地指标跨区域腾挪、建设用地指标先占后还等机制。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21日

(联系人:蒋卫星;联系电话:89292059)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人大代表人事选举工委,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能源局,镇海区人大常委会。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2年7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