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宁波交通行业公共场所加强自动体外除颤仪(AED)急救设备配置力度的建议
自动体外除颤仪,简称AED,是供社会公众使用的便携式急救设备,能够自动识别患者心律并判断是否给予电击除颤,用于现场抢救心脏骤停患者,根据语音提示即可操作,使用起来非常简单、安全。因其抢救生命的成功率远高于徒手心肺复苏,又被称为“救命神器”。近年来,公共交通领域发生乘客猝死事件引起社会各界对AED的极大关注,而我国AED配备情况相比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2017年的数据显示,发达国家AED配备情况分别为美国约31.7台/万人,日本约55.5台/万人,荷兰已达69.5台/万人。根据央视报道,我国只有0.02-0.03台/万人。
一、国内部分城市做法
(一)北京。早在2017年,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就发布了《北京市公共场所医疗急救设施设备及药品配置指导目录(试行)》,提倡机场、火车站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配备医疗急救设施设备及药品配置,其中就包括AED。2020年6月1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本市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要求推动本市火车站、地铁站、交通枢纽、长途客运站等公共场所按标准配置AED等急救设施设备。在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和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积极推动下,2020年10月27日,北京市启动轨道交通车站配置AED工作。2022年底,北京市所有轨道交通车站将实现AED设备全覆盖,一线站务人员培训取证率达80%以上。
(二)杭州。杭州市出台了全国首部关于AED配置和使用的地方政府规章――《杭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管理办法》(自2021年起施行),该办法规定交通枢纽(机场、火车站、轨道交通站点、长途汽车客运站、码头等)等6类公共场所应当按规定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杭州计划通过三年时间,到2022年公共场所配置4200台AED,达到4.2台/万人,确保10分钟内可取得。杭州东站已有多起运用AED救人成功的报道。
(三)深圳。深圳从2017年起启动“公众电除颤计划”,并纳入市政府民生重点工程。《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规定“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制定机场、地铁车站、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客运码头、口岸等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等医疗急救设备和器材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已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的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在开放或者营业时间安排掌握自动体外除颤仪使用技能的工作人员在岗。鼓励社会力量在人员密集场所按照相关规范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等医疗急救设备和器材。”按照深圳市的规划,“十三五”期间全市将投放5000台AED,争取用10年的时间,达到10台/万人的国际先进水平,实现公共场所全覆盖。
(四)青岛。2019年,青岛市应急管理局印发《关于在全市人员密集场所配备应急安全急救器材的通知》,在全市的机场、火车站、客运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配置1000台AED,力争三年内实现AED配置普及率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要求每个人员密集场所至少配置1台及以上AED,高峰时段人数超过1000人的场所至少配置2台及以上,超过5000人的场所至少配置3台及以上,超过10000人的场所至少配置4台及以上。
(五)上海。《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规定“轨道交通站点以及机场、客运车站、港口客运码头等交通枢纽应当配备必要的急救器械、药品和掌握急救器械使用知识、技能的工作人员,鼓励有条件的场所和单位配备自动体外除颤仪”。目前,上海全市AED保有量为1400多台。
二、省市有关要求及我市概况
在公共场所配置AED是挽救生命、提升全民自救互救素养的需要。2016年12月,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健康浙江2030行动纲要》,2018年1月,《健康宁波2030行动纲要》发布,要求到2030年,全市公共场所每万人AED配备率达1-2台。
在公共场所配置AED是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的需要。《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规定:鼓励在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设置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等急救设备。
目前,我市已在公共场所投放700余台AED,而交通枢纽仅投放了50台AED,分别为机场6台、火车站13台、地铁站9台、汽车站15台、公交车站7台。
三、建议
(一)建议市交通管理部门加大AED配置力度,在机场、火车站、轨道交通站点、长途汽车客运站、码头等重点交通枢纽部位合理配置AED。
(二)把交通枢纽设置AED尽早列入行业规范,明确配置目标,提出行业标准,加强监管,落实配置单位管理责任,开展重点岗位的急救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