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新建住宅小区科学规划并设置封闭式垃圾装运房的建议
领衔代表: 张飞忠
附议代表:
根据调研,2000年以后交付的住宅小区均未配套建设垃圾房。以鄞州区福明街道为例,截至目前,共有37个小区纳入垃圾分类管理,融创东悦府等19个小区交付后将垃圾桶堆放点位统一设置于地下车库内,但由于一体化垃圾收运车高为2.3米,而地下车库层高仅为2.1米,致使每日清晨垃圾清运时,小区物业公司需将分散的垃圾桶统一由地下车库拖至小区周边道路集中,之后再装车运走;福明家园等18个小区将垃圾桶分散放置于各个分类点位,收运车每日沿点位逐个进行装车收运。以上两种模式,在收运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及臭味均一定程度上引发了业主的不满。
一、存在问题
一是产生"邻避效应"。垃圾收运点位是每个小区的必需配套设施,事关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事关居民日常生活。根据调研,在收运点位选址时,居民普遍不赞同将其设置于临近自己居住的楼道旁,防止收运噪音、异味对自身的不利影响,致使部分小区装运点位迟迟难以选址。
二是影响小区居住环境。垃圾分类实施后,住宅小区内的每个垃圾投放点位均按照规定配备一组厨余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物业公司在对各类垃圾桶进行清洗的过程中引起污水横流现象,特别在夏季高温季节,容易引发异味、滋生蚊虫,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小区居住环境和宁波文明城市的形象。
三是引发不稳定因素。物业公司在垃圾集中装车收运点位选址时,一般需经过研究论证、意见征求、公示等环节。但是部分临近收运点位的业主出于对居住环境的担忧,引发了群体性投诉,提出更换收运点位、改变收运时间、加大清理力度等要求,引发了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的矛盾,甚至产生了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二、相关建议
为此,建议市政府在新建住宅小区前要统筹考虑垃圾归集点、清运点、垃圾房等设置,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为垃圾分类提供支持保障。
一是明确用房场地。建议规划部门在新建小区建造规划图纸审批时,综合垃圾装运车通行、合理选址、楼高等要素,划出物业管理用房部分面积作为室内封闭式垃圾集中装运房;对于老的小区,根据现有的分类点位、小区空间布局情况,合理科学设置收运点位。
二是设立建设标准。在室内封闭式垃圾装运房建设中,层高必须达到应用标准,并要求配备清洗设施,用于日常垃圾桶清洗,同时,将污水排放接入小区污水管道。在此基础上,按照规定要求设置废气排放管道,以便装运中产生的异味进行排放。
三是完善验收标准。建议住建部门在小区验收时,严格按照前期规划要求,将封闭式垃圾集中装运房建设情况是否达标作为小区验收的必检环节,从源头上防止不利于居民生活风险隐患的出现,从而提升居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