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推进工业上楼 促进制造业空间集聚、产业提能的建议
孙旭辉
“十四五”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全市上下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各项决策部署,工业经济实现较快增长。2022年,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达到5339.4亿元,2年累计增长16.2%,规上工业企业突破10000家。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累计达83家,稳居全国城市首位。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累计283家,居全国城市第四位。2023年前三季度,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经济持续稳步增长,工业增加值3905.8亿元,同比增长5.7%。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工业用地资源紧张,供需矛盾突出。目前,宁波全市共有各类制造业企业约13.8万家。其中规上工业企业已经达到10099家,2022年规上工业总产值24338.9亿元。全市现状工业用地约489.97平方公里,占城乡建设用地的32.21%,已经超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工业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15-30%的结构比例。根据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预计到2035年,全市规划可用工业用地总量基本保持不变,工业产业发展用地增量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工业产业增长的需求,已经有部分本土优秀企业全部或部分产业外迁。如北仑区原宁波成路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于2021年搬迁至江西省萍乡。
二是工业用地集约利用水平和产出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根据国土资源部门发布的2022年全国579个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数据,经济相对发达的东部地区开发区平均工业用地地均税收1005.22万元/公顷,折合亩均税收67万元/亩,而2022年宁波全市规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快报口径仅48.2万元/亩。另根据国土资源部门发布的2022年全国448个工业主导型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结果综合排序,全市7个国家级开发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保税区、宁波北仑港综合保税区、宁波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大榭开发区分列第29、74、93、138、187、201和329位,说明宁波工业土地集约利用整体水平不高。
三是战略新兴产业占比有待进一步提高。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地区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对工业经济持续长远发展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宁波未来产业在部分前沿领域具备了进一步规模化发展的基础条件,但在产业化发展方面,细分行业领军型企业缺乏,产业链上下游未形成配套,总体规模不大。2022年,全市规上企业中战略新兴产业增加值1374.3亿元,占全部规上工业增加值的25.7%。相比先进地区,还有较大差距。如上海2022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占比43%、合肥2022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占比高达56.2%。
二、建议
(一)向存量要增量,推进工业用地效率提升。一是深入推进资源要素差异化配置政策改革。坚持实施工业企业亩均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的应用。以要素配置为核心,进一步完善用能、用水、用地、排污、信贷和财政等差别化政策体系。二是推进工业建筑“向上”发展,工业上楼。借鉴深圳、佛山、青岛等先行城市做法,制定“工业上楼”发展实施意见,出台工作指引,从适用范围、规划管理、用地管理、开发模式、程序管理等方面作出规范。根据各工业集聚区产业规划定位,引导多元化资本参与新建或改、扩建一批产业定位明确、品质优越、入驻空间较大的高层工业楼宇。三是推进低效企业转型。鼓励低效企业再投资,原地建设新项目。鼓励企业通过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实现技术提升和管理升级。对于长期处于低效状态但没有新增投入的企业,建立约谈企业主、国企收购谈判的机制,同时在税收领域加强执法检查。
(二)调整产业结构,培育战略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一是强化规划落地。依托现有产业基础,衔接战略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空间需求,明确全市各工业集聚区产业发展定位。为项目精准招引、企业主体培育、促进产业链群集聚发展发挥引领作用。二是强化生态构建。围绕“源头创新-成果转化-主体培育-平台集聚”未来产业发展链,做好金融、人才、土地、能源等方面保障。优化调整战新政策,充分发挥财政对未来产业的撬动作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培育市场,规范市场秩序,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良好的健康发展环境。三是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平台。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贯通科技创新、转化孵化、企业培育、产业集聚的全链条,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加快形成与科技创新体系、产业发展体系密切结合的创业孵化体系,为全市制造业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创新土地政策改革,加大财政政策支持。一是创新土地和规划政策,可在自贸区范围内先行先试。工业上楼作为一种全新的空间形态,必要情况下需要适度地降低甚至消除以往政策的管控限制。通过创新一系列的“工业上楼”政策支持地块开发建设,比如前端的规划设计、建筑计容,包括地块容积率、层高层数、配套用地比例、项目审批效率等,到后端的土地供给、分割转让、租售方式进行相应调整优化。制定相关细则加强工业用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试行土地弹性年限出让、新增土地试行先租后让。探索联合开发、分证登记制度等机制。严格合同履约管理,规范工业用地以及物业的转让和出租行为。二是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和鼓励社会投入,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通过“联合拿地、共建共享”等模式开发建设“上楼项目”。探索“工业上楼”国资项目资产证券化,运用REITs等融资工具募集更多市场资金。三是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整合现有政策资源和资金渠道,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创新支持方式,着力支持重大关键技术研发、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重大创新成果产业化、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创新能力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