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充分发挥自贸片区平台作用 助力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的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深入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重要指示中强调,要坚持以高水平开放为引领、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统筹发展和安全,高标准对接国际经贸规则,深入推进制度型开放,加强改革整体谋划和系统集成,推动全产业链创新发展,让自贸试验区更好发挥示范作用。

宁波片区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现状

浙江自贸试验区宁波片区获批以来,忠实履行“为国家试制度、为地方谋发展”的战略使命,紧紧围绕“枢纽、三中心、示范区”战略功能定位和市“枢纽自贸区”行动方案要求,主动对标一流标准,努力争当标杆示范,以首创性、系统性、集成性制度创新成果助推宁波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一是围绕港航物流枢纽,推进国际航运服务开放。获批以宁波舟山港为离境港的启运港退税政策,推动宁波机场开展第五航权开放试点,目前已开辟4条第五航权货运航线。二是围绕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推进国际供应链协同开放。建成华东地区最大的LNG保税仓库,首次通过“储罐到船”的返输模式实现华东地区首次保税LNG离岸转口贸易的突破。三是围绕跨境贸易枢纽,推进贸易新模式新业态标准开放。国内率先开展“保税展示+线下自提”、“保税货物与非保货物便捷转换”等制度创新。四是围绕金融创新高地,推动跨境资金结算自由便利。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13项措施全部落地,规模领跑全国4个试点区域五是围绕数字改革高地,推动改革赋能实体经济发展。建成上线“四港”联动智慧物流云平台,实现“一点接入、四港联通,一次查询、全程可视,单到底、货畅其流”等等

二、宁波片区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存在的问题

(一)打造油气等大宗资源配置中心面临瓶颈制约。非国营企业开展原油进口资质及配额获批难,影响贸易主体集聚。监管模式存在滞后性,当前监管手段尚不能很好适应大宗商品资源数字化配置平台企业发展需要,对新设立企业监管限制较大,影响企业扩大业务。

(二)打造国际航运和物流枢纽所需的开放赋能不足。目前全市港口服务业开放不足,尚未获得“宁波舟山港”国际船舶登记船籍港资质,影响航运及相关配套落地。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料油加注许可审批权仍未获批,缺少低硫燃料油出口配额,影响燃油加注业务开展。

(三)新型贸易政策缺乏综合竞争力。目前缺少离岸贸易真实性审核平台或配套制度,同时相关税收政策对标新加坡、香港等离岸贸易发达地区差距较大,制约了离岸贸易企业聚集、业务规模拓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非处方药品、医疗器械等业务试点仍未实现突破,不利于跨境电商竞争力提升。

三、有关建议

为深入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持续推动“枢纽自贸区”提能升级,更好发挥自贸试验区的平台引领功能,打造我市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为此建议:

(一)着力推动大宗商品全产业链开放。以油气全产业链开放为核心,拓展到重要化工品、有色金属矿、新能源材料、冷链蛋白等领域,着力推动大宗商品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开放。一是引进培育大宗商品贸易主体;二是推动油气贸易监管制度开放;三是优化提升大宗领域营商环境。建议市相关部门围绕宁波片区建设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积极向上争取改革赋权和政策突破,更好服务国家战略,提升大宗商品资源配置能力。

(二)着力推动航运服务全产业链开放。立足宁波港航物流枢纽“硬核”优势,针对“大港小航”问题,重点推进航运服务全产业链开放,包括航运物流服务开放、国际船舶管理制度开放、探索开展绿色燃料加注等等建议市相关部门围绕建设世界一流强港,向上级部门积极争取改革权限下放,提升港航服务业发展能级,锻造港口硬核力量

(三)着力推动新型贸易全产业链开放。发挥开放平台叠加优势,提升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推进贸易新模式新业态集聚发展。一是推动跨境电商监管制度创新。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内加工制成品转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试点。二是推动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平台开放。探索实施离岸贸易支持政策,争取对符合条件的离岸贸易企业,给予一定的印花税优惠政策和所得税优惠政策;由市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建设离岸贸易数字化服务平台,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利用数字化监管模式,审核贸易真实性,争取向离岸贸易企业提供合理授信额度。三是强化新型贸易金融法律保障。支持在宁波片区落地一批跨境金融服务、高端航运服务、对外商事法律服务等机构,进一步提升新型国际贸易投资便利化。建议市相关部门进一步支持宁波片区新型贸易领域制度创新,积极向上争取相关改革试点,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新型国际贸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