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海洋塑料垃圾源头管控的建议


塑料工业的发展在给人类社会生活、生产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导致大量的废旧塑料垃圾不断产生,而海洋处于整个生物圈的低端位置,它自然而然地成为了塑料垃圾的归宿地。《2020年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塑料类垃圾数量约占我国海底垃圾的83.1%、海滩垃圾的84.6%、海漂垃圾的85.7%。如何处置这些海洋塑料垃圾已引起全球的高度重视,许多发达国家已经采取措施,尝试处理这一问题。宁波作为一个海洋大市和世界五大港口之一,拥有8355.8平方公里的海域面积和1594.4公里的海岸线,也同样面临着海洋塑料垃圾日益增多,造成生态的、经济的、社会的负面影响逐渐增大的趋势。

一、我市海洋塑料垃圾的基本现状

根据调研,我市从2009年开始在象山岳头沙滩及附近海域开展海洋垃圾监测。以2015年的监测结果为例,该区域的海滩垃圾以塑料类居多,约占区域总海洋垃圾数的86%;而在海面漂浮垃圾及海底垃圾中,塑料类垃圾更是占比90%以上。

海洋塑料垃圾的来源大致可以分为海源和陆源。一是海源方面:无论是货物航运,还是渔业打捞、海洋旅游,都不可避免产生塑料生活垃圾以及旧渔具、渔网等其他塑料废弃物,有限的船舱空间以及航运成本的限制、相关监管的缺失,使得海洋成为海上活动塑料垃圾最便捷的收纳场地。以我市的渔船渔港为例,目前绝大部分渔船都没有垃圾处理的相关设备,各个渔港、码头也基本没有垃圾回收的相关配套设施,加上大多数渔民环保意识淡薄,使得渔船上的塑料垃圾无法进行有效处理,基本上都抛弃于海上及港口。此外还有通过船舶向海洋倾倒陆地塑料垃圾的情况以及随着洋流漂移而来的外来塑料垃圾。二是陆源方面:由旅游业、娱乐活动、废物处置、非法倾倒等产生的从陆地向海洋丢弃塑料垃圾的情况时有发生。除此之外,在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及其他事件的影响下,也会导致陆地塑料垃圾通过河流或下水道进入到海洋环境当中。

二、海洋塑料垃圾的危害和治理上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相关研究表明,大多数塑料不能被生物分解,由于其持久性和普遍性,塑料垃圾正在破坏、威胁着海洋环境,不仅使海洋渔业生产力(如经济鱼类因误食、被缠绕导致的渔获量下降)、生产安全性(如渔业船舶遭受塑料垃圾碰撞、缠绕)等在内的诸多渔业发展要素受到巨大的影响,更可怕的是,在长期的太阳辐射、海水侵蚀等物理、化学作用下,塑料垃圾被逐渐分解成含有有毒化学物质的微小碎片,这些碎片被称为“海洋里的PM2.5”,是众多疏水性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的理想载体,易被浮游生物和鱼类等误食,能长时间滞留在生物体内,并在食物链中发生转移和富集,最终回到人类的餐桌上,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尽管我市有关部门已为防止和减少废弃塑料等海洋垃圾采取了不少措施,做出了不懈努力,但是这一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一方面是清除海洋垃圾的成本很高,约是清除陆地垃圾的10倍,且海洋垃圾水分含量大,陆上的垃圾处理单位不愿意直接接受海洋垃圾,而海洋垃圾的前端处置设施又基本为零。另一方面是由于海域面积大,再加上塑料垃圾随波逐流流动性强,很难把这些垃圾打捞上岸。如我市象山港目前仅靠几艘小型作业船每年几十次打捞和清理,可谓杯水车薪,捞不胜捞,并且在打捞的过程中也容易惊扰到海洋生物,造成另一种伤害。

基于此,我认为要解决海洋塑料垃圾问题,应该从被动的“末端治理”转向更为主动的“源头防控”,即进一步加强对塑料垃圾的监管,从源头上减少塑料垃圾的排海数量,才是大幅降低海洋塑料污染的关键。为此,我建议:

(一)进一步推进“限塑令”实施的扩面提质。在切实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通过制定更为严格的塑料产品管理标准和规范,扩大限塑令的覆盖品种和区域,加快塑料的可循环、易回收、低成本、可降解替代材料和产品研发,大幅减少塑料在生活、生产领域的消费和使用。

(二)进一步完善重点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在深入调研、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加快重点港口、码头、滨海旅游区和生活集聚区的垃圾分类回收处置设施建设,为后续有效处置奠定硬件基础,并将岸滩和近岸海域漂浮垃圾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处置体系,定时定点进行收集、清运和规范处置,尽可能提升海洋塑料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水平。

(三)进一步落实监管处置工作的长效机制。各有关区(县、市)和职能部门落实完善岸滩和近岸海域漂浮垃圾监管处置工作的联动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和保障,探索货物航运、渔业打捞和海洋旅游行业塑料垃圾回收的奖惩激励机制和市场化运作模式,加强海事现场巡查和监管,及时查处船舶和海上作业人员向海洋排放垃圾的行为,鼓励科研单位加强对海洋垃圾打捞、处置方法的研究,实现岸滩干净整洁、近岸海域漂浮垃圾明显减少、区域入海垃圾得到切实防控的目标。

(四)进一步加强海洋“限塑”的舆论宣传。在船舶安全培训等过程中,加强对海上作业人员以及海上旅客的废弃物管理的引导和规范,逐步提高他们“限塑”的参与意识和能力;组织志愿者到港口、码头、滨海旅游区和生活集聚区宣传普及海洋塑料垃圾危害及防控知识,开展常态化清洁海岸、清理垃圾的志愿服务工作;通过媒体报道、公众互动等多种方式,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群众响应的良好氛围。

(五)进一步推动海洋塑料垃圾防控的区域合作。由于海洋是个开放的体系,垃圾会随着洋流移动,存在着责权归属不清的问题,需要推动建立周边沿海城市间的联防联控机制,即通过形成一个跨区域的一体化、多层次治理框架,来实施一个多维度、可持续推进、具有约束力的区域协同治理模式,以此来增强海洋塑料垃圾防控的有效性,最终实现共治共享、协同绿色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