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文旅融合激发宁波乡村发展新动能的建议
领衔代表:陈萍萍
附议代表: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当前,乡村振兴面临着传统动能衰竭这一现实问题。如何结合国家倡导的“大农业”、“大旅游”、“大文化”政策背景,以文促旅、以旅兴农,寻找新的发展动能,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课题。
一、农文旅融合是激发乡村发展新动能的有效途径
农文旅融合发展是要将田园风光、农耕文明与自然景观等资源有机结合,构建“农业+文创+旅游”的发展模式,培育“田园变公园、农房变客房、产品变商品、劳作变体验”的休闲业态,实现乡村与城镇的互动、田园风光与民俗文化的深度融合。其创造性地将农业、旅游、文化三大产业有机融合,是乡村振兴中催生产业新业态、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激发发展新动能的重要抓手,也是激活文化创造力,推进文化旅游产品创新、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进一步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产业的主要手段。
近年来,宁波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要求,充分利用自身深厚的文化底蕴、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丰富的旅游资源,统筹加快乡村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较好地发挥了文化和旅游在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带动乡村经济社会繁荣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一是融合优势不断凸显。在“融合发展”思路的推动下,在象山溪里方村成立了全省首家乡村文旅中心,开发推出了鄞州彩金·国家宝藏之旅、宁海火红·十里红妆之旅等4条非遗旅游线路,还在“乡村文化+”“乡村旅游+”的整合带动下,形成了乡村文化和旅游新兴业态。2018年,宁波市乡村旅游共接待游客4307万人次,经营收入47.5亿元,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大丰收。二是集聚效应充分发挥。乡村文化和旅游产业呈现出点状发展向集聚发展的良好势头,越来越多的镇村发挥资源优势,打造成为了文化旅游特色镇和特色村。目前,宁波有奉化溪口、象山石浦、镇海十七房等6个镇(村)列入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示范名单,慈溪鸣鹤古镇、余姚大岚镇等5个乡镇获评省级旅游风情小镇,江北鞍山村、象山方家岙村等36个村获评省休闲旅游示范村,并涌现了象山茅洋、奉化大堰等一大批乡村文化和旅游产业集聚平台典范。三是精品项目不断涌现。2018年,全市乡村文旅项目总投资额470.44亿元,年度完成71.69亿元,同比增加73.2%,投资热度持续上升。尤其是精品民宿项目迎来建设高潮,越来越多的精品民宿项目成为当地打造“乡愁经济”的生力军和领头雁。目前,全市精品民宿近200家,占民宿总数的14.4%,银宿级以上民宿29家,整体处于全省中上游水平。四是文旅节事精彩纷呈。通过连续举办宁波文化旅游节、“美丽乡村”旅游推广年、“乡约宁波”推介会、四明山旅游节等活动,串联民宿、果蔬采摘园、健身古道等文旅元素,整合推出系列乡村文旅节事活动,乡村文旅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提升。
实践证明,秉持“农业是根、文化是魂、旅游是路”理念,走农文旅融合发展之路,是激发发展新动能的一条有效途径。
二、宁波农文旅融合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当前,农文旅融合发展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表现为:
(一)乡村文化挖掘不深。乡村文化没有得到充分挖掘和传承,缺少原创的主打产品、系列的衍生产品和伴生产品,乡愁载体没能很好构筑,乡村特色文化价值难以有效传递给游客。
(二)地域文化肌理遭遇危机。宁波市对乡土氛围重视、保护不足,规划缺乏个性化和特色化,部分地区出现了乡村景观公园化、布局城镇化、现代人工气息太浓等现象。
(三)文旅融合体制机制不顺畅。存在条块分割、管理分离、活力不足等问题,不能形成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的整体合力,农文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没有形成。受单一农村经济模式的影响,乡村空心化问题严重。
(四)乡村文化内涵尚未充分挖掘。旅游产品以观光型产品为主,存在较强同质性,缺乏适宜自助旅游的多元化深度休闲游憩产品。产品深度开发不够,附加值产品还需提升。当地的民俗风情、活动的娱乐性和游客的参与性等深层次开发不足。
(五)文旅融合环境不优。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吃、住、行、游、购、娱、厕”功能配套设施不足,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快旅慢游”体系有待提高。
三、相关建议
当前,宁波市已进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时期,以文旅结合为抓手,推进乡村文化和旅游产业的提升发展,将助力宁波市争创城乡融合发展先行示范区,推动乡村振兴走在前列。
(一)加强规划研究,强化要素保障。一是加强顶层设计。以编制“十四五”规划为契机,提前开展相关研究,积极制定促进文旅融合发展的相关规划和针对性政策,实行“差别化”用地政策和“个性化”解决方案,杜绝一刀切。在旧村改造与新农村建设中,要把“文化”写入村庄发展规划之中。二是发挥基层作用。鼓励村集体积极稳妥开展闲置宅基地整治,通过转让、整治等方式盘活存量资源,并将整治出的土地优先用于依法依规发展民宿、乡村旅游等项目。三是建立工作机制。建议由市文广旅游局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与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交通等部门通力配合,充分掌握制约农村文旅项目发展的客观因素,统筹安排各领域重点项目建设计划,不断提升财政资金杠杆效应,集中力量建设好一批示范项目。
(二)加强特色挖掘,强化资源保护。一是加强特色挖掘。把握宁波农村文化遗产特质,结合文化礼堂建设、乡村文旅中心打造、一人一艺项目普及等,充分挖掘和展示文化、民俗、手工艺等特色元素。积极挖掘名人故居资源,将散落在乡间的大批亟待修缮的名人故居,如童第周故居、巴人故居、沙孟海故居等进行梳理整治,以名人知名度带动文旅结合。二是保护好绿水青山。有效挖掘“历史文化名村”资源,重拾和珍视那些优秀传统习俗、特色手工技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乡村历史,并结合当下讲出属于自己的故事。三是打造文创基地。充分利用民间博物馆、艺术馆、农村文化礼堂等公共文化场所和古镇古村老街等传统文化空间,打造一批乡村民俗文化演艺品牌、非遗景区、文博景区和乡村文创基地,推进宁波乡村文化资源的创新性利用与创造性发展。
(三)强化融合机制,加强统筹协调。一是坚持农文旅一体并进,通过规划引导、政策保障、项目实施等,想方设法将农业农村的田园风光、农耕文明与自然景观等资源有机结合。二是加强乡村文化资源普查与梳理,推动更多文化资源、文化要素转化为旅游产品,并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民宿、乡村休闲、乡村度假等产业,丰富乡村旅游内涵、拓展乡村旅游空间。三是推动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食、住、行、游、购、娱等旅游环节,为旅游注入更多优质、更富吸引力的文化内容。四是完善农文旅融合发展机制,建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相应的协调机制,切实把融合发展作为重要的工作抓手。
(四)强化创新机制,激发融合活力。一是创新协调机制,鼓励按照相关规定盘活农村闲置建设用地资源,通过流转等方式取得属于文物建筑的农民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统一保护开发利用。二是加大资金支持,按规定统筹的相关涉农资金可以用于培育发展乡村文化和旅游产业,鼓励成立由当地农户、村集体、乡(镇、街道)政府和外来资本组成的专业公司,来进行乡村文化和旅游项目的营销、运营和管理。三是强化政府引导,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和经营主体投入乡村文化旅游发展,组织和引导返乡农民工、大学毕业生、专业艺术人才、青年创业团队等各类“创客”投身乡村建设。
(五)加快品质建设,提升品牌影响力。一是充分利用传统文化空间,打造一批乡村民俗文化演艺品牌、非遗景区、文博景区和乡村文创基地。二是加大软硬件设施服务建设力度,着力提升乡村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休闲服务、体验服务品质,推动乡村文化和旅游产业从单纯提供产品向多元提供服务的转变,更好地满足现代旅游者的消费需求。三是加强整合包装,策划统一的品牌和统一的口号,利用各大媒体平台,精准投放广告信息,精细开发和培育市场,塑造和传播宁波市乡村文旅品牌。同时,做好相关主题活动的宣传报道,大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乡村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