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展宁波"全域"乡村旅游的建议

乡村旅游是以乡村景观为观赏背景,以乡村生活为体验对象的旅游活动。如火如荼的乡村旅游发展,把大如山脉、河流、田野、湖泊、村落,小到乡道、民宅、水井的各种农旅元素挖掘出来。但乡村旅游因其游赏元素的独特性较小,吸引力低,往往适合于近郊游和体验游。因此,乡村旅游的发展应当以更好地满足周边城市(镇)居民的需要为出发点,尽量避免游客在一天的行程范围内出现相同或类似程度很高的旅游产品与服务;或者说,乡村旅游要为单程在2小时以内的游客提供各具特色不同体验的产品与服务。

因此,我市发展乡村旅游,首先要有"全域"发展的理念。对乡村旅游的规划和旅游产品、线路的设计与居民当前选用主要出行方式覆盖范围相适应。具体地说,就是要做到全市统筹,在全市范围内要合理设计各区、市、县的区域特色;对于各区、市、县要尊重各乡、镇、村的资源优势与产业特点,对乡镇村的产业遗存、文化遗存加以保护、加以发展,安排各具特色的旅游项目。不要将乡村建得"千村一面"。

我们要以历史的继承者和开创者的态度,心气相通、文脉相连、持之以恒地建设乡村;让乡村找得到乡愁,着力避免用建设城市的思路、理念与方式去建设乡村的旅游产品,管理乡村旅游,不要将乡村搞得不土不洋。

从历史来看,受制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过去的乡村建设很多就地取材,这种极具地域特色的建设元素最终成就了乡村的特殊气质。比如宁海的石头村,从地基、墙体、道路的铺建无不用当地的黑色的石块,石头成为这村落的质感、黑色成为村落的主色调。世代居住的村民运用各自的匠心建设黑石生活,无不包含着每个建造者美学不同理解、不同追求,反而成就了黑石基调的丰富多彩。

可以说,每个乡村的存在都是乡村居民长期生活过程中精彩片段的沉淀。因此,乡村旅游的建设要特别重视群众参与和生活对乡村建设的文化濡化。

要着力避免为了"旅游"去建设乡村。当下,旅游已经成为一种生活方式,旅游目的地则是一种时尚,乡村旅游的目的是体验乡村生活。因此,乡村旅游的建设要重点着眼于乡村本身,为游客提供不同的乡村生活体验,而不是乡村的旅游设施。过度的商业化会严重地损害作为目的地景点本身的价值,破坏旅游体验。我们要考虑到热潮过后,乡村给我们留下怎样的积淀,不要把乡旅搞成面子工程。

要破解上述难题,我们建议:

一、在"全域"旅游的视野里做好全巿一盘棋的全局规划;各地乡村旅游项目的建设应当遵循全局规划的总体要求。各区的旅游主管部门要担负起项目规划设计与全局规划合规性审查,做到不为旅游建设GDP上项目。各乡镇要担负起各旅游项目按设计方案落地的监督者的职责,做到项目落地不走样。切实打造区域特色和特色区域。

二、尽快出台乡村旅游项目的审查细则,旅游项目与旅游规划的合规性评分办法,坚持不上与规划不相符合的项目。尽快出台乡村旅游项目选择、建筑风格选择、造景要求、植物配置等指导办法,杜绝破坏乡土情怀、乡愁文化的旅游元素落地乡村。

三、向全社会招募乡村建设导师志愿者,将有心服务与农村建设的各种专门人才组成乡村建设导师团,为乡村建设提供智囊服务和文化支撑;导师团可实行终身荣誉负责制。

四、改变原有乡村建设中各级政府各部门分散投入的模式,集中力量做大事,才能做好事。

着力引进企业到乡村旅游的建设与发展中来,在规划约束下,按乡村自身的生成特来再建、修复乡村;自主经营,在市场经济规律中,满足游客的需要,振兴乡村的产业。